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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战风云再起:斯维诗与瑞士国名的爱恨情仇

发布日期:2024-11-08

  在全球化的今天,品牌国际化成为众多企业的追求目标。然而,品牌国际化之路并不平坦,尤其是涉及到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更是充满了挑战。斯维诗(Swisse)商标事件便是其中的一个典型案例,它不仅揭示了跨国品牌在知识产权保护上的复杂性,也为其他企业提供了宝贵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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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Swisse品牌陷入了一场商标纷争。因认为诉争商标“SWISSE”与瑞士联邦的英文国名“Swiss”构成近似,违反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经第三人广东柏赛罗医药健康产品有限公司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该商标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无效。随后,Swisse品牌所有者健合香港有限公司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告上法庭,请求法院撤销该商标无效宣告裁定,但最终败诉。

  法院判决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诉争商标“SWISSE”与“Swiss”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均较为接近,故诉争商标与瑞士联邦的英文国名构成近似。同时,从健合香港提交的《意向书》中无法延伸解读出瑞士联邦知识产权局同意健合香港将“SWISSE”作为商标使用、注册商标,因此诉争商标应当予以无效。

  商标无效的后果

  根据商标法规定,依照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其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这意味着,一旦商标被宣告无效,商标注册人将失去对该商标的专用权,且因商标注册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此外,在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情况下,还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商标侵权赔偿金、商标转让费、商标使用费。

  对企业的启示

  商标注册前的尽职调查。企业在申请商标注册前,应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确保拟注册的商标不会与他人的在先权利冲突,也不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涉及外国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标识时,更需谨慎处理。

  获取必要的授权或许可。如果企业确实需要使用涉及外国国家标识的商标,应积极与相关国家的政府部门沟通,获取必要的授权或许可。在本案中,健合香港虽然取得了《意向书》,但未能充分证明其合法使用瑞士国家名称作为商标的权利。

  建立健全商标保护体系。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商标保护体系,及时监测和应对潜在的商标侵权行为。对于已经注册的商标,应定期进行审查,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企业还可以通过申请多个相关商标,形成商标保护网络,提高品牌的整体保护水平。

  斯维诗商标事件再次提醒我们,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企业在各个环节上做到细致入微。只有这样,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希望本文能为企业在商标保护方面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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