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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教育专刊
发布日期:2024-11-20
近日,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夜郎古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夜郎古酒业”)与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郎酒公司”)之间的商标侵权纠纷再次引发了业内的广泛关注。这场涉及“郎”与“夜郎古”商标的纷争不仅考验了企业的法律意识,也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新的思考方向。
赔偿1.96亿元,一审判决引发热议
2024年11月8日,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郎酒公司诉夜郎古酒业、贵州夜郎古酒庄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书认定,夜郎古酒业等被告在白酒产品上使用“夜郎古酒”“夜郎春秋”标识侵犯了郎酒公司“郎”商标专用权,并要求被告停止生产、宣传、销售相关产品,同时在30天内变更企业名称,并赔偿郎酒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96亿元。这一判决金额在白酒行业的商标侵权案件中极为罕见,引发了业内外的广泛讨论。
夜郎古酒业提起上诉
面对一审判决,夜郎古酒业表示不服,并于11月18日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夜郎古酒业认为,“夜郎古”商标合法存续且与“郎”商标在本质上不存在混淆,“郎”凌驾于“夜郎”的主观认定缺乏逻辑。夜郎古酒业强调,其“夜郎古”商标与“郎”商标在文字构成、读音、整体外观以及所蕴含的文化背景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不应被视为近似商标。
行业组织呼吁和解
值得注意的是,贵州省白酒企业商会、贵州省仁怀市酒业协会、遵义市酒业协会等酱酒业内重要行业组织纷纷对此事发声,呼吁郎酒和夜郎古酒寻求和解之道,共同促进白酒行业的良性发展。这些组织认为,行业内部的竞争应以合作和共赢为主,而非通过诉讼手段解决分歧。
结语
夜郎古酒业与郎酒公司的商标纠纷案不仅是一场法律上的较量,更是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一次考验。在知识产权日益受到重视的今天,企业应更加注重自身的品牌建设,合法合规地使用商标,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同时,行业内的良性竞争和合作也将有助于推动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未来,这一案件的二审结果将对知识产权保护产生深远影响,值得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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